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知识库 刑法学”相关记录1803条 . 查询时间(4.359 秒)
传统预防主义发展到新预防主义,是刑事法治跟随时代进化的结果。新预防主义并非仅对刑法的局部修改,而是刑法理念、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自我反思、自我创生的体系性进化。在刑法理念上,积极预防实质是“想象的命题”,其管控社会风险的立论基础与核心功能已被实践证伪,现代预防刑法应当确立消极预防刑法理念,以使刑法从“扩张的处罚”转向“妥当的处罚”。在刑事立法上,以新秩序犯替代危险犯宜作为预防刑法发展的主流方向,通过...
刑法学中围绕主体问题的争议主要表现在概念、体系和机能三个不同层面,其中机能问题是争议的焦点。在犯罪论体系中,主体概念需要发挥作为犯罪行为的逻辑起点、犯罪认定的法律标准和刑事责任承担者的机能。行为主体概念主要发挥作为犯罪行为逻辑起点的机能,犯罪主体要件概念主要发挥作为犯罪认定法律评价标准的机能,而犯罪主体概念则主要发挥刑事责任承担者的机能。不同的机能期待导致主体概念在犯罪论中不同的体系定位,不同的体...
归纳推理是一种从个别到一般的推理,这种推理方法在制定法和判例法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下具有不同的作用。在制定法的语境中,归纳推理主要适用于立法或者司法解释等规则形成的过程,它对于规则的创制具有重要作用。在判例法语境中,归纳推理对于以遵循先例为特征的判例适用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是以制定法为基本制度的,同时又创制了案例指导制度,案例指导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判例的性质,因而无论是刑法或者司法解释的规制形成,还...
量刑起点系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中自创的概念,但通常与量刑基准混淆。量刑基准是抽象个罪的基准线,量刑起点则是具体犯罪中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确定的刑罚量,每个案件的量刑起点并不相同。《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量刑起点与基准刑的确定根据进行了拆分,但这种“拆分”式量刑起点确定方式违背犯罪构成原理。以4238个危险驾驶罪样本判决为例,进行回归分析,对该罪量刑起点的确定方式进行验证,结果显示,决定危险驾...
犯罪行为发生于时空之中,时空要素广泛存在于我国刑法体系里。在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现实压力下,司法解释将时空要素作为诈骗罪的入罪标准,这是对刑法传统定量体系的一次突破。时空标准的直接诱因是为应对信息化背景下诈骗犯罪数额入罪标准的虚置化,体现了司法机关的秩序偏好和功利优先的政策导向,也是客观情势和公共政策共同推动的产物。但时空标准存在以间接事实推定稀释实体公正、实质替换诈骗罪构成要件以及改变我国刑法...
法秩序统一性原理对于不同法域间的违法性关系的判断具有重要理论指导意义。严格的违法一元论从其提出伊始便饱受诟病,已不具有生命力。缓和的违法一元论倡导刑事违法性的相对从属,但是,一般的违法性概念及可罚的违法性概念均无实益,可罚的违法性判断标准与过程均不明确且有导致违法阻却事由理论崩坍的危险。违法多元论倡导刑事违法评价的相对性或独立性,据此行为有无刑法上的违法性要坚持构成要件符合性的判断,并在判断过程中...
安全是刑法最重要的价值。生态安全是总体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安全作为一种新型安全,蕴含着维护国家总体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人民群众环境和生活利益的刑法价值。刑事前位法中的预防原则、典型生态环境制度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制度体现了生态安全的价值。刑事法律中污染环境罪、破坏生态犯罪、海洋相关犯罪的设置等均对生态安全进行了有力维护。为有效保障我国生态安全的法律实现,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安全观为根本...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来,我国主动融入全球化进程、积极参与全球经济分工,经济取得了高速增长。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神经中枢”,是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支撑,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是经济发展的关键。
基因技术利用行为在给人类社会带来福祉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伦理和安全问题,需要刑法对之加以回应。现有刑法对基因技术利用行为规制的不足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我国的刑事立法具有滞后性,并在生物科技利用行为规制方面呈现被动性特点;二是现有罪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虽然我国刑法已经设立了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和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等罪名,但尚不足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新基因技术利用行为...
“毒品”范围的确定影响着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根据《刑法》第357条,我国毒品范围的确定采用的是“部分列举+抽象定义”模式。这种毒品范围确定模式在适用中容易产生两个方面问题:一是涉非列管物质犯罪认定问题;二是涉自用或医用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犯罪认定问题。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对“毒品范围”的形式化理解和适用,不能满足新型毒品犯罪的治理需求。实质刑法观以法益保护为目的,对犯罪构成要件进行实质解释,更契...
我国刑法中不乏“情节恶劣”“情节严重”等抽象性法律规定,但是司法机关很多时候未能准确理解和适用这些规定,这是因为其无法很好地将价值判断与法律规范相结合。随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正式确立,以及未成年人性权利保护的指导案例的丰富与相关司法解释的施行,司法机关应当明确价值判断标准已然成为适用奸淫幼女“情节恶劣”之规定的重要指引。将该原则融入到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判断中,不仅能够在刑法教义学中找到适当的连接点...
传统观点对著作权法和刑法所保护“作品”的范围设定是以预设的主体为前提,进而认为人类之外主体的生成内容均不属于“作品”。但这一观点存在逻辑误区,应予以纠偏。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在性质上应归属于著作权法和刑法保护“作品”的范围之中,其衍生权利应作为侵犯著作权罪侵害的法益。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生成内容具有客观上的知识成果价值,并对知识成果创作秩序造成现实影响。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作品”是其自我创作的过程...